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

大學生應該做的事

20161128今天聲援瑪利亞陳終於落幕。這幾天大家都辛苦了,集會,首次被警察追,昨日也在一堆警察的“保護”下完成活動,甚至還把我們的ic拍起來,往後還是個未知數,比如借貸學金會不會有困難,學校會不會找麻煩?其實一開始真的不為什麼,只是想低調地聲援,卻是無辜被警方盯上,說我們參與非法活動,首次參與就出現lockup車,要帶我們全部回警局進行“輔導”。對啊,我們是大學生,能做到的事情也只有這一些,不斷地宣傳,不斷地參與。畢竟我自己也幫不上什麼忙,只能總是衝前線當作湊人數罷了,我這個人對行政一竅不通,與其讓我籌備活動,倒不如叫我衝前線算了。哦,還有一個我力所能及的事情,就是我此刻正在做的——把這幾天的想法寫下來,零零碎碎,有點散亂,請見諒。

我需要重申一次,針對這幾日鬧得沸沸揚揚的,不管是警方逮兩名學生事件,抑或是DSA勸導大學生不應該參加“非法”活動,我想要為我們這一群人士辯護。究竟什麼是非法活動?憲法上,我不清楚,但我記得黃進發先生說過,憲法是有漏洞的,而根據馬來西亞和平集會法令,在許多定義上都處於模糊狀態,甚至沒提及究竟人數多少,活動內容是什麼,才等同於非法。也就是說,警方若盯上一個人,不管你是在開生日聚會還是嘛嘛檔看球賽,也會被稱為非法活動。我永遠都忘不了昨日當我們點著蠟燭圍繞著蛋糕坐的時候,忽然一大堆警車圍過來,要我們出示身份證,我們是在警方的環繞下唱了好幾首生日歌。問大家怕不怕,敢說不怕的真的沒幾個人,但是,就是因為怕,卻沒有一個人離開,這點是讓我覺得挺感動的。

大家為了這個活動,顯然都盡了全力。我沒像大家這麼棒,仔細籌備接下來要怎麼影響公眾關注政治議題,畢竟我怎麼想啊想,都還在為一個問題苦苦糾結,究竟要怎麼做,才能讓公眾加入我們?究竟要怎麼做,才可以讓公眾醒覺,這個社會其實很奇怪,很多事情都不對勁,但是多數人卻選擇服從。我不知道,有好多疑問我都沒辦法解開,而我唯一清楚一點,自己能夠做的,就是參與,以行動證明我的心意。哪怕是只能改變一點點,就像近期引起了好多人的關注與討論,雖然也預料到過不久大家都會將此事忘得一干二淨,但只要大家還有心,我們亦可以自發性做任何事情。

朋友問我,大學生,這麼瘋狂到底有何求,我不為別的,就只為一個原因——思辯。真心希望大家能獨立思考,認真想清楚,不公義的事情就要大膽說出來,警察做的事情不完全是對的,學校說這是非法不代表它真的是非法,不要被別人牽著鼻子走,而是真的自己去思辨一下,這個社會病得很嚴重,大學生再不站出來,下一代就真的完了。我記得我曾經問過一個問題,人,為什麼要思考這麼多?只要開開心心不就好了嗎?做人最重要不是開心嗎?對方只回了我一句:人如果不懂得思考,那會是多麼可怕的一個社會。我就是因為這一句話,而一直在學習著,我不知道我學到了多少,但我在嘗試,至少現在第一件要做的,就是關注周圍發生的事情。

此次的聲援活動雖然稱不上得到一個完美的結果,卻也激發起大家想要繼續下去為這個小社區做出一絲的改變。它雖起於一個完美的誤會,一路跌跌撞撞,到今日的落幕,卻也走出了一條路(小路),前面是否有康莊大道,我不清楚。我們都明白一句俗語,路是人走出來的,大學生,就是應該要站出來,做我們覺得自己應該做的。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