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貪錢比貪權對社會的危害更大

貪錢,指的是任何人士因為可以以錢獲取更種利益,而做出任何不擇手段的事情以獲取金錢。貪權,是在上位者因為榮耀、地位、自我優越感而不惜做出任何事情來維持自己的權力與地位。

回顧兩者,都是對這個社會帶來傷害,但誰的問題帶來的傷害更大呢?我方認為,要評價這個辯題,就需要從哪個問題更棘手來討論,更棘手的問題會導致更難解決,而危害得更長久。

第一,貪錢的人士範圍廣,任何階產人士都能因為貪錢作惡多端,使得問題更棘手。

假如是貪權的人,那麼就是在上位者要獨攬大權,排除異己,事實上,在相對民主的今天,他們也很難造謠造勢。我們可以通過革命的方式來使在上位者從上面拉下來,我們甚至可以聲援的方式,使大眾關注,從而給上位者製造壓力,不敢輕舉妄動。

貪錢的人,卻是任何人都會發生的。在上位者會因為貪錢而貪污,企業可以因為貪錢而幹盡喪盡天良的事情,就像當年中國發生黑心奶粉的事件,害死了大量的初生嬰兒,導致慘絕人寰的悲劇。這一切,都只是為了錢而已。再來,低產階級的人士,也可以因為貪錢,獲得更多的金錢而綁架、拐帶兒童、搶劫,在現代社會已經層出不窮,擾亂了整個社會的安寧。

二,貪錢可以導致永無止境地延續下去,而貪權的人,在現代社會每幾年公民投票大選一次,就無法繼續貪權。

俗話有說,有錢能使鬼推磨,錢能做許許多多的事情,大到貪污殺人放火,小到盜竊,都使問題難以解決。就算今天警方逮捕了一人,會有兩人,三人,更多更多貪錢的人,因為錢而不擇手段。

貪權則是在人民的監視底下,在相對科技進步及文明的社會,在上位者反而需要有所顧忌,避免他們為所欲為。之前就有一個巴拿馬文件,是由一個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U揭露了機密文件,當中涉及72名現任和上任政府首腦和國家元首等上位者。冰島總理貢帶格松在那次事件就成了首位辭職下台的政府首腦。再來,美國也會對國際作出協調,就像今天,你不能持強凌弱去攻打小國,那樣的話美國和其他大國就會干涉並對你進行制裁。

所以綜上所述,我方堅決認為貪錢比貪權對社會的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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