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

無關緊要

我還記得我第一次見到你時,只有背面。你背對著大家,呈一篇稿。那篇稿,我忘記是哪一篇了,我只知道自己是第一次覺得有個人竟然能把一篇稿呈得那麼“有感情”。

你不是一個很出眾的人,即使你一廂情願以為自己才華橫溢,但在我看來,也只是賣葫蘆,耍寶罷了。我一度對你有很大的意見,因為你的言行舉止,總是喜歡得罪人,你就愛自我感覺良好,總覺得全世界只有你一個人是最至高無上的,而其他都只是一群庶民,中人以下,無法語上者也。我曾經一度想要挑戰你,直覺就只是:“你他媽的讀過比我多一點書,很厲害咩現在?”顯然你並沒有把我當一回事,而我的挑戰也一次一次宣告失敗。認識我的人,只要是我的朋友,都以為我很討厭你,但我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喜歡你,即使你是個一無是處的人,即使你有一大堆讓人無法忍受的壞脾氣,即使你有一大堆隨處可挑的缺點。

你一點都不特別,你很平凡,你和一個活了七八九十歲的老爺爺沒什麼兩樣,別以為你長了鬍子就是成熟,你還不過是一個還沒看過人情世故的小屁孩罷了,你懂什麼?你老愛踩人,覺得你才是對的,只要你認為錯的事情,你就踩一遍,你他媽的還踩過我說我讀兩天的書和別人讀兩個小時的書,讀出來的成果是一樣的。我偏要告訴你,那是不一樣的。我吸收我所理解我所領悟我所得,和別人死背兩個小時的書,怎麼可能一樣?即使是一樣的,那又怎麼著?我資質不好要你管,這世界上笨的人難不成有錯?你就愛踩我。但你不知道,所有你說過的話,不管是無理取鬧還是真有其道理,我都不會去忽視,即使大部分的時候我並不同意你說的話。

我們其實很陌生,見著面也不會打招呼,偶爾打招呼,也和普通人沒什麼兩樣,同樣是各走各的路。我有時候經常嘲諷自己:“你看看你,喜歡上一個連見面都不會打招呼的陌生人。”不是我把你當陌生人,而是你從來沒把我當一回事。我偶爾會和朋友互相諷刺彼此,主要是她要我諷刺回她,告訴她她是多麼犯賤才會喜歡上一個很爛的男生,而我也會叫她同樣對待回我,盡情地對我人身攻擊,只要能讓我放棄喜歡你,那就行了。她那時候真的說了好多:你這麼醜,你以為他會看上你嗎;他那麼醜,你到底看上他什麼;你還要犯賤到什麼時候,你們連朋友都不是……說的話僅是讓我千瘡百孔,可就沒有這麼一句話,可以讓我放棄喜歡你。

我喜歡你喜歡到一種層度,連我自己都怕。我欺騙自己說:沒關係,我只是“暗戀”你罷了,既然是來暗的,當然是只要偷偷看你,偷偷關注你,自己覺得爽就好了,我不會在乎你怎麼看待我,不會在乎你喜不喜歡我,只要我喜歡你就行了。可是到了某個時間點,我就會發現,原來我辦不到。我無法不在乎你是怎麼看待我,我可以包容你的一切,你不喜歡我,你踩我,你看扁我,我都沒關係,但我不能夠接受,一個我喜歡的男生其實在他心裡我什麼都不是,我可能只是一個過客、路人,甚至是你沿路走來的路邊雜草。

我的自尊心,在我喜歡你之後,蕩然無存。我可以這一頭剛和朋友晚餐從嘛嘛檔回宿舍,轉過頭來不到十分鐘又跑去嘛嘛檔和你喝茶,然後對你說:我只是順路;我可以在半夜裡踏著腳車閒逛,在遇見你之後來個三百六十度轉彎,跑回去找你;我可以約你出來吃飯,約你出來的理由卻是我想找個人陪我吃飯;我也可以約你出來看湖,藉口是:我覺得你比較會欣賞風景 ;我甚至可以在回去的每一天晚上,都經過你每天都會經過你宿舍的路,即使那不是回我宿舍的必經路線,因為你常出外,而我走那條路,總會遇上你。

只是現在,我更想要說的是:沒有意義了。

好多人對我說,很多事情都是不能勉強的,尤其是感情,彷彿我很像在勉強些什麼,但我沒有。我只是很純粹地喜歡你,也知道我們之間永遠有跨越不了的界限,你可以說是代溝也好,什麼也好。你有一個很喜歡你的人,她很好,你們很好,而我,是多餘的。我從來不會想要些什麼,因為那些基本的希望很有可能都會變成奢望。有人要我放棄,各種老土的話都會出來,說我值得更好的。你不值得,因為你從來沒在乎過我的感受,我不應該因為你,而踐踏我自己。也不算是踐踏,只是,有點狼狽罷了。拜託,放下的話誰都說得出口,但是能夠真正放下又是另外一回事啊。就像慶翔,這麼一個癡情的乖寶寶,還不是一樣喜歡一個女生喜歡了好多年。我問慶翔,你有沒有試過放下?他說:“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試過這麼喜歡一個人,那就是,不管在什麼時候,你走到哪裡,和誰說話,只要是任何一點和她有關聯的事,你就會自然而然想起她,而這種喜歡,是很難放下的。”

我對你的喜歡,應該不足比慶翔喜歡她還要來得喜歡。只是偶爾經過西湖時,我就會想起,那時候的你告訴我,即使我的人生沒什麼遠大的志向都好,即使我只要快樂都好,“至少你為這個地球添加了一個快樂的人啊。”我要做的讓我自己快樂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看帥哥,然後,不要你了。可能也是一時半刻做不到的,但又有什麼關係呢?感情罷了,何足掛齒?我始終相信,我還是愛我自己多一點的,我如果愛我自己,我就不能喜歡你,因為喜歡你總是會讓我莫名地難過。

我想,就這樣了吧,不會再有以後了。我向別人澄清時說過:我從sem1起,喜歡的都是同一個人。以前是,現在也是。但以後,應該不會再是了。

(其實你不知道,那時候我跟你說我把腳車遺留在新街場,而你傻傻地說要陪我一起走過去拿,當下的我其實就想到了駿宏可以載我,但我沒說,我就想你陪我一起走過去。)

然而我知道,這條路,你永遠不會陪我走。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